項目要求
主申請人:
無犯罪;擁有50萬歐元資產(當中15萬歐元現金資產);資金來源解釋;無傳染性疾病
附屬申請人:
經濟依賴主申請人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及祖父母;無犯罪(14歲以上);無傳染性疾病
投資要求:
1.政府捐款 租房方式:捐款金額5.8萬歐元 購房方式:捐款金額2.8萬歐元
2.慈善捐款 2000歐元到當地非盈利組織
3.房產投資(持有五年時間)
購房金額:馬爾他主島35萬歐元以上,戈佐島/馬爾他南部30萬歐元以上
租房金額:馬爾他主島最低1.2萬歐元以上/年,戈佐島/馬爾他南部最低1萬歐元以上/年。
4. 資產證明要求: 投資人需要提供50萬歐元以上的資產證明,其中15萬可以為金融資產。